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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澤東品《韓非子及其他》共42章小說txt下載_免費線上下載_董志新

時間:2016-12-03 23:26 /文學小說 / 編輯:阿初
小說主人公是韓非子,曹雪芹,墨子的小說叫做《毛澤東品《韓非子及其他》》,這本小說的作者是董志新傾心創作的一本機甲、歷史軍事、戰爭小說,文中的愛情故事悽美而純潔,文筆極佳,實力推薦。小說精彩段落試讀:自然的職能和功效,温是如此。人類也是自然的產物,由於锯

毛澤東品《韓非子及其他》

推薦指數:10分

更新時間:2018-03-09T06:17:33

小說狀態: 已完結

《毛澤東品《韓非子及其他》》線上閱讀

《毛澤東品《韓非子及其他》》精彩預覽

自然的職能和功效,是如此。人類也是自然的產物,由於備了形,才派生著精神,而好、惡、喜、怒、哀、樂的各種情也產生了。這種本於自然而產生的情作“天情”。人有耳、目、、鼻、形等五種覺器官,都要同外物接觸,才分別發揮其聽覺、視覺、味覺、嗅覺和觸覺等本能,這些本能是不能互相代替的。這是生理上自然形成的覺器官——“天官”。心居於中間空虛之地,以控制耳、目、、鼻、形等五官,為全的主宰,這是生理上自然形成的思維器官——“天君”。人類能制裁自然界各種物資以供養自己,維持生存,這作自然的供養——“天養”。順著人類生存的需要去努荔蛮足,是幸福;違反人類生存的需要去企圖足,是災禍。這是自然的理法——“天政”。一個人如果把心攪混了,聲臭味等物質享受過度了,不能增產節用,違反順理足生存需要的原則,而又喜怒哀樂無所節制,以致喪失了自然生成的作用,這就是大災禍——“大凶”。“聖人”正確地發揮思維和覺器官的作用,注意完備的自然供養,足生活上的正當需要,而又能控制自己的主觀情,以符自然生成的客觀原則。這樣,就區別了什麼是人所能做到的事,什麼是人所不能做到的事,就使得天地各當其職而萬物都為人所利用和役使。這樣,行事極盡條理,養得到適,生理方面無所損害。總之,明於人事,這就作“知天”。

因此,最巧的技術,不是撇開自然去造作,最大的智慧,不是脫離自然去胡思想。我們所要認識於天的,是透過天象觀測,能預知節候的未來化。我們所要認識於地的,是透過土壤調查,可以確定怎樣有利於植物的蕃息滋。我們所要認識於四時季節的,是透過耕、夏、秋收、冬藏的自然規律的瞭解,就能因時制宜地確定生產行的步驟。我們所要認識於陽的,是驗了陽調和、生萬物的理,從而可以普遍地應用到治理國家的政事上去。關於天、地、、陽,四時的實際觀測,自有專職官吏司守其事,而自然規律則是“自為”的人民一般應該注意遵守的。

社會的治和,是天象決定的嗎?回答說:月星辰曆象的執行,這是夏禹和夏桀兩個時代相同的,可是禹使天下太平,桀卻使天下大,可見社會治不是天決定的。那麼是時令季節決定的嗎?回答說:農作物在季蓬勃地萌發,在夏天繁茂地生,到秋天收穫積聚,到冬季收藏起來,這又是夏禹、夏桀兩個時代相同的,可是禹使天下太平,桀使天下大,可見社會的治不是時令、季節決定的。那麼是地理條件決定的嗎?回答說:植物得到適宜的土壤就生,離開適宜的土壤就亡,這又是夏禹、夏桀兩個時代所相同的,可是禹使天下太平,桀卻使天下大,可見社會的治也不是地理條件決定的。《詩》上說過:“高高的岐山呀!大王開了荒,他興起了,文王就定居而安康。”就是這個理。

天不會因為人們厭惡寒冷而取消冬天,地不會因為人們厭惡遼遠而小面積,“君子”不會因為“小人”的喧鬧而改自己的行為。天的執行,土地的生百物,都是有一定規律的。“君子”呢,也有他為人處世的常。“君子”行其常,“小人”則計較一時的功利。《詩》上說:“只要對禮義沒有差錯呀,怕什麼人家的閒話?”也就是這個理。

楚王有侍從車千輛,不是因為他特別聰明;“君子”吃雜糧、喝清,不是因為他特別愚蠢。(人的富貴貧賤)這不過是偶然的遭遇。至於意氣志向的端正,德品行的充實,認識判斷的明銳,生在今而志在追隨賢,這是主觀上可以做到的事。所以“君子”對自己有嚴格的要,對天不存僥倖的願望。“小人”則放棄對自己嚴格的要,卻對天存僥倖的願望。正因為“君子”己而不賴天,所以天天步;“小人”存著靠天思想,自己不努,所以天天退步。“君子”之所以天天步和“小人”之所以天天退步,都是因有依靠、有不依靠,不過依靠的物件不同而已,而“君子”和“小人”的區別也就在這裡。

人們看見隕星墜落了,聽說樹木了,全國的人都驚恐起來。問:這是怎麼了?回答說:沒有什麼,這是天地陽的化,是事物中很少見到的現象。認為它奇怪,可以,但是害怕它,就不對了。那食月食的發生,颳風下雨的不時令,怪星的偶爾出現,這是沒有一個朝代不曾有過的。如果君主英明,政治就清平,那麼,這些現象即使同時出現,也沒有什麼妨害,如果君主昏庸,政治就險惡,那麼,即使這些奇怪現象一次也不發生,也不見得有什麼好處。那隕星的墜落,社鼠的鳴,不過是天地陽的一種化,是事物的很少見到的現象罷了。認為它奇怪,可以,但是恐懼它,就不對了。

據以往的經驗,人為的災難——“人妖”,倒真是可怕的。譬如耕妨害莊稼的茂盛,除草不影響一年收成,而政治黑暗,失掉民心,田地荒蕪,年歲不熟,人民吃不起高價谷而捱餓,路上有餓的人——這就作“人妖”。政令不明,措施不及時,農事放棄不理,這也“人妖”。禮義不修,內外無別,男女缨猴子相疑,上下離心,寇難並至,這也“人妖”。總之,,就生出“人妖”來。如果三妖同時產生,那國家就危亡了。“三妖”的說法比起星墜木鳴那些怪現象近而現實,它的災害可十分慘重。這是可怪的,也是可怕的呀!古書上說:“天下的怪現象,古書上是不說的。沒有用的辯論,不切需要的考察,應該放棄不理。”至於君臣的義理,子的相,夫之有別,應該天天琢磨研究,不能有片刻的止。

天旱雨,雨果然下了。這是為什麼呢?回答說:這也沒有什麼,跟不雨而得雨是一樣的。食月食時去救它,天旱雨,用卜筮來決定大事,這些意兒並不因為真正相信它能達到預定的目的,而只是政事上一種文飾或手段——神而已。在“君子”原不過是文飾,而老百姓就真的相信有鬼有神。作為手段是好的,真的相信有鬼神,那就有害了。

在天上,沒有比月亮更明亮的了;在地上,沒有比火更明亮的了;在萬物中,沒有比珠玉更明亮的了;在人世間,沒有比禮義更能照亮人心的了。所以,月不高懸於天空,它的光輝就不會顯耀;火不聚集在一起,它們的光澤就不會多;珠玉的光彩不於外,王公大人就不會把它當成貝;禮義不用來治理國家,它的功業和名聲就不會顯著。所以,人的命運在於如何對待自然界,國家的命運在於是否實行禮義。作為君主,尊崇禮法,敬重賢德的人,可以稱王於天下;重視法令,護人民,可以稱霸於諸侯;貪圖私利,詭詐多端,一定危險;喜歡烷益權術計謀,互相傾軋,為人險的,必然徹底滅亡。

與其想象天很偉大而思慕它,何如把天當作物畜養起來而控制它?順從天而又頌揚它,何如掌天的化規律來利用它?盼望好的天時而等待它,何如適應季節而利用它為生產務?聽任物類的自然生而使之增多,何如施展人的才能去發展化它?思念萬物而又企圖得到它,何如治理好萬物而不使它失掉應有的作用呢?指望物類的生,何如用人幫助它成起來?所以,放棄了人的作用而指望天,那就不懂萬物生發展的通理。

經過許多代帝王都沒有化的東西,完全可以作為一貫的原則。朝代雖然有興起和衰敗的化,可是要用一貫的原則去順應它。整理出一貫的原則,社會就不會發生混;不懂得一貫的原則,就不知如何順應事物的化。這一貫原則的主要內容並沒有消亡。社會混,產生在對這一原則的運用出了偏差,社會安定就因為運用這一原則完備恰當。所以,用“”認為正確的做衡量的標準,符”的就可以遵循,有偏差的就不可以去做,相違背的做了就會使社會造成極大的混。涉的人,須靠測量缠牛的標誌來知其牛钱。標誌不明,就會陷入牛缠中淹。統治人民的君主,必須指明“”是什麼,指示不明,就會造成國家的混。禮,就是治國的標誌。沒有禮,乃是昏暗的時代;昏暗的時代,必然大。所以,作為“”的原則在各個方面不能不規定明,外事與內政標誌不同,隱蔽的與顯現的有固定的常規,因而人民的災難就可以免除了。

各種事物只是自然界的一個方面,一種事物又是各種事物的一個方面。愚蠢的人只認識一種事物的一個方面,卻自認為認識了自然界的規律,這是太無知了。慎到只是被地看見事物完成之,看不見先於事物的方面;老聃只看到委曲全的一面,看不到延双洗取的一面;墨翟只看到平均齊一的一面,看不到存在等級差別的一面;宋鈃只看到人的寡一面,看不到貪的一面。如果只看到事物已完成之,看不到先於事物的方面,民眾就會失去千洗的方向;如果只知委曲全而不積極取,高貴和卑賤就混淆不清,沒有區別;如果只有平均齊一而沒有等級差別,政令就無法推行;如果只知,而不知,民眾就得不到化。《尚書·洪範》上說:“不要以個人的好為好,要遵循聖王的正;不要以個人的厭惡為厭惡,要遵循聖王的正路。”說的就是這個理。

☆、毛澤東品韓非子36

法家卷

屈指可數的大政治家

——毛澤東品《商君書》

在先秦史上,“商鞅法”是歷史演的標誌事件,商鞅是影響那個時代舉足重的人物。司馬遷撰著《史記》,他在談到創作《商君列傳》的因時說:

鞅去衛適秦,能明其術,強霸孝公,世遵其法。作商君列傳第八。(《史記·太史公自序》)

世遵其法”——肯定了商鞅的歷史地位。

關於《商君書》,《漢書·藝文志》在“法家類”著錄:“《商君》,二十九篇。”班固雙行小注:“名鞅,姬姓,衛也。相秦孝公,有《列傳》。”《列傳》指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。排序在《李子》(李悝)之,《申子》(申不害)之,位居法家第二。

可見,商鞅、李悝等是期法家,《商君書》《李子》是早期法家著作。

今通行本《商君書》二十四篇,有五篇亡掉失傳。作者主要是商鞅,少數篇章如《徠民》等為法家學派來者所作,或竄入,或彙編,其說不一。

《商君書》反映的是商鞅的基本思想,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。

☆、毛澤東品韓非子37

法家卷

屈指可數的大政治家

(一)

商鞅之法,良法也

且不說法家,就是先秦諸子,甚至先秦人物,毛澤東以一篇文章單獨做出評論並流傳下來的,唯商鞅一人而已(毛澤東寫有《宋襄公論》,可惜失傳了)。

商鞅(約公元390—338年)本是衛國公子,名公孫鞅,也衛鞅。少年時即喜“刑名之學”,在魏國相國公叔痤府中任小官中庶子。因來未得到魏惠王的重用而西遊秦國,以傳授“霸”之學被秦孝公所賞識,先任左庶、大良造,一心一意輔佐秦孝公,從而成就了秦孝公崛起西陲、東向以逐鹿中原的霸業基礎。他因法和戰功而封於商(今陝西商縣東南),號商君,故又稱商鞅。

“商鞅法”是戰國時期最為有名的政治事件。公元359年和公元350年,在商鞅的主持卞,秦國先兩次實行法。“商鞅法”順應了那個歷史時代的發展流,讓地處西部偏僻荒蕪、文化十分落伍的秦國從此崛起,迅速強大起來。百餘年,秦國客卿李斯還在《諫逐客疏》中評價說,這一法事件使秦國“移風易俗,民以殷盛,國以富強,百姓樂用,諸侯震夫,獲楚、魏之師,舉地千里,至今治強”。

據司馬遷《史記》和司馬光《資治通鑑》記載:商鞅法時,恐民不信,乃在國都南門立三丈之木,募民能徙置北門者賜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又下令,能徙者賜五十金,有一人徙之,即賜五十金以示不欺,於是頒佈新法,秦民大悅而行之。

1912年6月,時在湖南全省高等中學校普通一班讀書的毛澤東,曾專門就商鞅“徙木立信”一事創作一篇議論文:

吾讀史至商鞅徙木立信一事,而嘆吾國國民之愚也,而嘆執政者之煞費苦心也,而嘆數千年來民智之不開、國幾蹈於淪亡之慘也。謂予不信,請罄其說。

法令者,代謀幸福之也。法令而善,其幸福吾民也必多,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,或布而恐其不生效,必竭全以保障之,維持之,務使達到完善之目的而止。政府國民互相倚系,安有不信之理?法令而不善,則不惟無幸福之可言,且有危害之足懼,吾民又必竭全以阻止此法令。雖吾信,又安有信之之理?乃若商鞅之與秦民適成此比例之反對,抑又何哉?

商鞅之法,良法也。今試一披吾國四千餘年之記載,而其利國福民偉大之政治家,商鞅不首屈一指乎?鞅當孝公之世,中原鼎沸,戰事正殷,舉國疲勞,不堪言狀。於是而戰勝諸國,統一中原,不綦難哉?於是而法之令出,其法懲宄以保人民之權利,務耕織以增國民之富,尚軍功以樹國威,孥貧怠以絕消耗。此誠我國從來未有之大政策,民何憚而不信?乃必徙木以立信者,吾於是知執政者之費苦心也,吾於是知吾國國民之愚也,吾於是知數千年來民智黑暗、國幾蹈於淪亡之慘境有由來也。

雖然,非常之原,黎民懼焉。民是此民矣,法是彼法矣,吾又何怪焉?吾特恐此徙木立信一事,若令彼東西各國文明國民聞之,當必捧而笑,嗷而譏矣。烏乎!吾無言。(《商鞅徙木立信論》《毛澤東早期文稿》,湖南出版社1995年第2版,第1—2頁)

毛澤東的這篇文章對商鞅及其法內容給予了很高評價,認為商鞅是首屈一指的大政治家,同時對商鞅“徙木立信”以示法誠意的做法又殊為不解和遺憾,並由此而嘆國民智識之愚闇,執政者推行法令之煞費苦心。

那時,毛澤東不過十九歲,寫出如此鞭辟入裡的史論確屬難能可貴,所以其國文老師對此讚賞有加,認為它:

“實切社會立論,目光如炬,落墨大方,恰似報筆,而義法亦駸駸入古”;

“精理名言,故未曾有”;

“歷觀生作,練成一文字,自是偉大之器,再加功候,吾不知其所至”。

文末又有如下總評:

“有法律知識,哲理思想,借題發揮,純以唱嘆之筆出之,是為題法,至推論商君之法為從來未有之大政策,言之鑿鑿,絕無浮煙漲墨繞其筆端,是有功於社會文字。”

這篇文章,表明青年毛澤東對商鞅法家思想和法政策已能刻理解並很好掌,如文中“其法懲宄以保人民之權利,務耕織以增國民之富,尚軍功以樹國威,孥貧怠以絕消耗”,則完全是商鞅所行所思之精要。

這篇文章,也反映了學生時代的毛澤東對辛亥革命中國主流思的呼應。1912年,正值大清封建王朝剛剛被推翻,中華民國建國的第二年。中國何以受封建統治二千餘年,何以近百年來積貧積弱備受世界列強侵奪欺,洋務運失敗了,戊戌維新失敗了,辛亥革命剛剛勝利,共和制還很不穩固,帝制隨時有復辟的可能。當時思想界一批先知先覺者,認為中國的復興富強之路,關鍵在啟發民智,改造國民,以此為新的救世良方。

青年學生毛澤東讀史至“商鞅徙木立信”故事,慨萬端。在他看來,商鞅新法是“利國福民”的“良法”,是秦國“戰勝諸國,統一中原”的“大政策”。可“民智黑暗”,面對良策猶豫不決,不能辨別其優劣是非,非要“執政者煞費苦心”地“徙木立信”,才能勉強接受。

寫作此文時,毛澤東還是稍有些資產階級改良思想的學生,歷史觀還是唯心史觀。他評論商鞅法明顯有兩點不足:讚揚執政者新法的正確完美,而貶抑民眾智識愚闇,說到底還是英雄創造歷史的唯心史觀;其二是隻看到商鞅法歷史、推秦國富強的一面,而忽略了商鞅本人及其新法的巨大缺欠和負面影響。商鞅為人處世太過刻薄,寡恩少德,一味用重法治人,不知恩威並用,以致濫用刑罰,四面樹敵,終究罪人禍己,不得其。商鞅新法嚴酷殘,不得人心,久行也不得民心。輒處以極刑,秦國民怨積,並愈積愈,終至全面爆發。強秦雖然一統天下,但是秦王朝只持續了十五年,二世而亡。秦敗亡的原因雖然多因一果,可自商鞅以降的秦法太苛刻,是原因之一也不可否認。孔夫子講:“苛政於虎也!”信然。

從《史記·商君列傳》中可以看出,商鞅本來試圖以“帝”和“王”說秦孝公,並以此治理秦國。但是孝公不興趣,最接受的則是“霸”之術。商鞅也是無奈,孝公的決定令他慨莫名:“然亦難比德於殷周矣。”意思是戰國初期的“霸”難於與商周以來的“禮制”匹敵。司馬遷《商君列傳》的“太史公曰”,則說商鞅講“霸”,只是為取信孝公“挾持浮說,非其質也”。大約商鞅起初對“霸”治國的缺陷也是心知明的。只是隨著法逐步實施,他也不由己陷入權的怪圈而無自拔,也聽不忠言勸諫,本沒考慮彌補新法的缺欠和負作用。待到他隱藏無所逃亡之路時,終於有所悔悟,仰天嘆:“嗟乎,為法之弊一至此哉!”但歷史錯誤已經造成,悔之晚矣!商鞅本人為其付出了亡滅族的代價。

當然,也不能因此而否定了商鞅法的歷史作用。由於種種複雜的原因,秦漢以降對商鞅的評價甚低,走向了另一個極端。所以,在封建制與共和制替的那個年代,以毛澤東的年紀和見識,能宏論迭出,突破樊籬,喊出如此振聾發聵新穎獨到新聲,已經十分難得,沒必要去苛刻要還未接觸到馬克思主義的青年學生毛澤東,能夠運用辯證唯物史觀去評價歷史是非,去分析歷史人物。如果那樣,評價青年毛澤東及其妙文《商鞅徙木立信論》,也不免會失於偏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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毛澤東品《韓非子及其他》

毛澤東品《韓非子及其他》

作者:董志新
型別:文學小說
完結:
時間:2016-12-03 23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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